15600611229
详解农业研究中心审批要求
报价: 面议
最小起订: 1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2-03-27 03:21
发布IP: 60.3.55.141
浏览次数: 50
电话: 15600611229
在线咨询:
15600611229
详细信息

深圳农业研究中心审批要求

 (三)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应当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总局第9号令)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相关产品
相关审批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建外SOHO9号楼
  • 电话:15600611229
  • 联系人:刘寒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