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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合并后新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


  (十一)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主要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后签署明确意见。


企业吸收合并


  二、企业的吸收合并的定义

  所谓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定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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