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各类艺术院转让要求
(四)发行股票或股权证总额、种类、数量、面值和每股发行价格;
(五)发起人认缴股份数额;
(六)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的理由;
(七)股票承销方式、认购方式;
(八)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的起止日期;
(九)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的附带条件;
(十)公司盈利预测、股利预测。
第九条 省体改委收到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和有关附件后,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核有关文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设立公司。
详解各类艺术院转让要求
详细信息 详解各类艺术院转让要求 (四)发行股票或股权证总额、种类、数量、面值和每股发行价格; (五)发起人认缴股份数额; (六)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的理由; (七)股票承销方式、认购方式; (八)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的起止日期; (九)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的附带条件; (十)公司盈利预测、股利预测。 第九条 省体改委收到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和有关附件后,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核有关文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设立公司。 相关产品 相关艺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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