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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深圳教育科技院转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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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5-27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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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深圳教育科技院转让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国家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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