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深圳市教育科技院注册条件
二、法人变更的特征
(一)法人登记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
我国的法人,不论是营利法人,还是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其主体资格的取得、丧失都要经过登记。换言之,法人登记是法人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必经程序。
(二)变更登记是一要式法律行为,需依照法定内容和法定程序向法定的主管机关为之。
(三)变更登记是私法行为与公法行为的结合
变更登记申请人的登记申请完全出于自愿,应属于私法性质的行为。但是,仅有申请人的申请不能完成变更登记,还必须有登记主管机关准予登记。后者应属公法性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