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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产业研究院,研究中心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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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产业研究院,研究中心办理要求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方式设立公司的,应该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并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股款缴足后即是召开创立大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创立大会由发起人与认股人组成,在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时,由发起人主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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